临沂17个村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布!跟高铁有关,快看有你家吗!-兰山微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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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决定,为鲁南高速铁路曲阜至临沂段项目(兰山区)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部分集体土地蒙特利尔事件。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兰山分局会同兰山区财政局、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兰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进行公示。
01
白沙埠镇朱潘社区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征收土地总面积235.7025亩,其中:农用地235.7025亩(耕地166.797亩、园地40.878亩、林地1.4085亩、其它农用地26.619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1905.016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408.4523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20.8566万元,共计补偿总额¥429.3089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905.0165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拨付到朱潘社区委会账户,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居民议事规定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兰山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353.5538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兰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镇政府、居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调地安置:由镇人民政府和居委会征得居民同意,拟在土地征收后对全社区土地进行调整。
02
白沙埠镇乔家湖村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征收土地总面积228.5655亩,其中:农用地224.778亩(耕地209.3325亩、其它农用地15.4455亩);建设用地3.723亩(住宅用地3.723亩);未利用地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032.1483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24.1502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35.043万元,共计补偿总额¥59.1932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032.1483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拨付到乔家湖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兰山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342.8483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兰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镇政府、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调地安置:由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拟在土地征收后对全村土地进行调整德兴人论坛。
03
白沙埠镇大墩村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征收土地总面积139.758亩,其中:农用地139.758亩(耕地132.12亩、其它农用地7.638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257.2573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1.08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18.5088万元,共计补偿总额¥19.5888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257.2573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拨付到大墩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兰山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209.637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太行颂。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兰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镇政府、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调地安置:由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拟在土地征收后对全村土地进行调整。
04
枣园镇义和屯社区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征收土地总面积14.295亩,其中:农用地14.295亩(耕地13.6455亩、其它农用地0.6495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07.212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2.5862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1.086万元,共计补偿总额¥3.6722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07.2125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拨付到义和屯社区居委会账户,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居民议事规定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兰山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21.4425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兰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镇政府、居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调地安置:由镇人民政府和居委会征得居民同意,拟在土地征收后对全社区土地进行调整。
05
枣园镇姚家庄村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征收土地总面积9.144亩,其中:农用地9.144亩(耕地8.973亩、其它农用地0.171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82.296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3.869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0.8082万元,共计补偿总额¥4.6772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82.296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拨付到姚家庄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兰山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3.716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兰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镇政府、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砭萃网。
(三)调地安置:由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拟在土地征收后对全村土地进行调整。
06
枣园镇闫家屯村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征收土地总面积55.0215亩,其中:农用地55.0215亩(耕地39.294亩、林地6.1215亩、其它农用地9.606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442.7078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95.5597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2.442万元,共计补偿总额¥98.0017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442.7078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拨付到闫家屯村村委会账户陶寒亭,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兰山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82.5323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兰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镇政府、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调地安置:由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拟在土地征收后对全村土地进行调整。
07
枣园镇徐家庄村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征收土地总面积2.796亩,其中:农用地2.796亩(耕地2.796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5.164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3.899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0万元,共计补偿总额¥3.899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5.164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拨付到徐家庄村村委会账户功和机械能,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兰山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4.194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兰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镇政府、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调地安置:由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拟在土地征收后对全村土地进行调整。
08
枣园镇小姜庄村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征收土地总面积9.2805亩,其中:农用地9.2805亩(耕地7.7085亩、林地1.509亩、其它农用地0.063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83.524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0.032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1.2726万元,共计补偿总额¥1.3046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83.5245万元繁星掠影,由兰山区财政局拨付到小姜庄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落实具体分配方案廊坊一中。
(二)社会保障安置:兰山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3.9208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兰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镇政府、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调地安置:由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拟在土地征收后对全村土地进行调整。
0
枣园镇陶家庄村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征收土地总面积21.372亩,其中:农用地21.372亩(耕地20.0385亩、其它农用地1.3335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92.348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8.0714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1.8732万元,共计补偿总额¥9.9446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92.348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拨付到陶家庄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兰山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32.058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兰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镇政府、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大长今简谱。
(三)调地安置:由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拟在土地征收后对全村土地进行调整。
10
枣园镇谭家庄社区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征收土地总面积31.065亩,其中:农用地27.264亩(耕地16.404亩、林地8.8605亩、其它农用地1.9995亩);建设用地3.801亩(住宅用地3.801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32.987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216.8078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0.561万元,共计补偿总额¥217.3688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32.9875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拨付到谭家庄社区居委会账户,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居民议事规定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兰山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46.5975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兰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镇政府、居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调地安置:由镇人民政府和居委会征得居民同意藏文输入法,拟在土地征收后对全社区土地进行调整。
11
枣园镇平和庄村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征收土地总面积4.5345亩,其中:农用地0.543亩(耕地0.543亩);建设用地3.9915亩(住宅用地3.9915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9.4743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18.8474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0万元,共计补偿总额¥18.8474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9.4743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拨付到平和庄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兰山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6.8018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兰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镇政府、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调地安置:由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拟在土地征收后对全村土地进行调整。
12
枣园镇柳河村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征收土地总面积28.9875亩,其中:农用地21.255亩(耕地16.677亩、林地2.778亩、其它农用地1.8亩);建设用地7.7325亩(住宅用地7.7325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43.333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642.7192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3.2484万元,共计补偿总额¥645.9676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马来法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43.333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拨付到柳河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兰山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43.4813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兰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镇政府、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调地安置:由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拟在土地征收后对全村土地进行调整重生恒星。
13
枣园镇刘家官庄村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征收土地总面积0.8505亩,其中:农用地0.8505亩(耕地0.8505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7.654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0.864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0万元,共计补偿总额¥0.864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7.6545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拨付到刘家官庄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兰山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皇帝心仙人,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2758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兰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镇政府、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调地安置:由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拟在土地征收后对全村土地进行调整。
14
枣园镇林家庄村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征收土地总面积3.0435亩,其中:农用地3.0435亩(耕地2.8995亩、其它农用地0.144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7.391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4.3895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0万元,共计补偿总额¥4.3895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7.3915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拨付到林家庄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兰山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4.5653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兰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镇政府、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调地安置:由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重生将门风华,拟在土地征收后对全村土地进行调整。
15
方城镇大官庄村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征收土地总面积30.957亩,其中:农用地30.786亩(耕地26.7945亩、林地1.266亩、其它农用地2.7255亩);未利用地0.171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71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39.0018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90.4226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2.7705万元,共计补偿总额¥93.1931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39.0018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拨付到大官庄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兰山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46.4355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兰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镇政府、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调地安置:由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拟在土地征收后对全村土地进行调整。
16
方城镇大埠村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征收土地总面积46.149亩,其中:农用地40.725亩(耕地31.086亩、林地8.904亩、其它农用地0.735亩);建设用地5.265亩(住宅用地5.265亩);未利用地0.159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59亩)未名交友。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335.8641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1806.3434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1.476万元,共计补偿总额¥1807.8194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335.8641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拨付到大埠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兰山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69.2235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廖有梁。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兰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镇政府、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调地安置:由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拟在土地征收后对全村土地进行调整大唐剑神。
17
方城镇安庆庄村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征收土地总面积48.525亩,其中:农用地45.912亩(耕地29.871亩、林地13.032亩、其它农用地3.009亩);建设用地2.463亩(住宅用地2.463亩);未利用地0.15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5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354.2273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845.4734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0.2269万元,共计补偿总额¥845.7003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无限幻世录,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顶点钓鱼灯。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354.2273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拨付到安庆庄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兰山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72.7875万元,由兰山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兰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镇政府、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调地安置:由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拟在土地征收后对全村土地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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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琅琊新闻网、临沂壹点